讓上訴人感受到司法溫情 檢察長出庭履職辦理上訴案
摘要:吳文立通過審查案件材料以及閆某的社會調查評估意見書發(fā)表出庭意見,認為上訴人閆某在案發(fā)后能夠主動投案,認罪認罰,積極補償被害人一方且已取得諒解,閆某的社會調查評估意見書也顯示其符合社區(qū)矯正條件,建議二審法庭依法對上訴人適用緩刑。
駐馬店網訊(記者 王珂 通訊員 龔楠楠)10月13日,閆某交通肇事罪上訴一案在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吳文立出庭履行職務。
檢察長吳文立(右一)出庭。
上訴人閆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驛城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五個月。一審宣判后,上訴人及家屬積極賠償被害人一方,與被害方近親屬達成和解。
吳文立通過審查案件材料以及閆某的社會調查評估意見書發(fā)表出庭意見,認為上訴人閆某在案發(fā)后能夠主動投案,認罪認罰,積極補償被害人一方且已取得諒解,閆某的社會調查評估意見書也顯示其符合社區(qū)矯正條件,建議二審法庭依法對上訴人適用緩刑。同時,吳文立還結合案情開展了“樹牢安全意識 杜絕交通事故”的法庭宣傳和教育,取得了較好的庭審效果。
市中級人民法院采納市人民檢察院意見,當庭依法宣判,判處上訴人閆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五個月,緩刑兩年。庭審結束后,上訴人表示其通過此次庭審,感受到了司法機關的溫情司法,同時也受到了深刻教育,將吸取教訓,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好好回報社會。
責任編輯: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xiàn)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lián)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