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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輿縣公安局民警破獲一起“仙人跳”敲詐案

2019-08-15 15:41 來源:駐馬店網(wǎng) 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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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而媒人邱某卻讓秦某問王某要6萬元彩禮錢,邱某說錢到手后給秦某2萬。民警接到報案,迅速趕到汽車北站,帶當(dāng)事人王某、秦某回到雙龍賓館,通過查看監(jiān)控,又從秦某的手提包里查出欠條,認定是敲詐勒索,隨即將二人帶到刑警大隊審訊,并讓秦某打電話通知袁某到刑警大隊來說明情況。

駐馬店網(wǎng)訊(本網(wǎng)記者 田瑞德 通訊員 聶乾卿)7月27日20分許,平輿縣公安局110連續(xù)接到一女人5次打來的報警電話,說是被強奸了。平輿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三中隊隊長郭艷行,帶領(lǐng)民警、輔警,迅速趕到報警地點。經(jīng)過詢問雙雙當(dāng)事人,發(fā)現(xiàn)是“仙人跳”,也就是以色誘的名義進行敲詐勒索。便將雙方當(dāng)事人帶回刑警大隊進行審訊。

經(jīng)審訊得知,犯罪嫌疑人秦某,女,54歲,平輿縣廟灣鎮(zhèn)人。秦某離異后和鄰村的袁某相好,屬戀人關(guān)系,但沒有結(jié)婚的打算。袁某,男,58歲,平輿縣廟灣鎮(zhèn)人。據(jù)秦某交代,十天前,她多年前認識的一位好姐妹邱某,汝南人,現(xiàn)嫁于驛城區(qū)。邱某將同村的男性王某介紹給秦某,秦某便和袁某一起去駐馬店市和王某見面,并一起吃了飯,秦某在介紹袁某時說是她姐夫。事后,各回各家。因秦某和袁某是戀人關(guān)系,袁某并沒對和王某相親一事放到心上。而媒人邱某卻讓秦某問王某要6萬元彩禮錢,邱某說錢到手后給秦某2萬。可是,袁某向王某要彩禮錢時,王某并未給。之后,王某沒給錢卻多次打秦某的電話,說些曖昧話,于是秦某就把此事告訴了袁某,袁某趁機和秦某商量,要敲王某一筆錢。于是,秦某便打電話約王某到平輿來,王某欣然接受。

7月27日上午,袁某騎電動車帶著秦某來到平輿縣城,11時許,王某也如約來到平輿縣城北汽車站,和接他的秦某見了面,然后二人去一飯館吃了飯。與此同時,袁某怕在敲詐過程中搞不過王某,就騎車去建材大世界找到朋友張某,讓其幫忙,并許其弄到錢后喝酒。張某就答應(yīng)了,便和袁某一同前往。在秦某二人吃飯的一旁,袁某和張某也找個飯館吃了飯。根據(jù)事先約定,秦某帶王某乘1路公交車去了城東的一個賓館,說到時候不熟悉路的王某不容易逃跑。而張某也趁機坐上這趟車。袁某則騎著電動車去到賓館,王某花65元開了房間和秦某住進去。而袁某和張某便在其隔壁開了一間房,在一旁聽動靜,一旦秦某喊起來,他們好去幫忙。當(dāng)秦某和王某住到一個房間后,秦某讓王某去洗澡,王某洗澡后,秦某也去洗澡,此時雙雙都穿著內(nèi)褲。秦某又引誘王某脫掉內(nèi)褲,然后趁機用手機錄了王某的裸體。王某以為秦某要與自己搞曖昧,就主動湊了上去,此時秦某臉色一變對王某又罵又打,將王某的臉部抓傷。此時門外的袁某在秦某故意不鎖門的情況下推門進來,對王某又搧又踢,當(dāng)秦某用拖鞋打時被袁某制止。此時王某跪地求饒,愿意把身上的錢給他們,并說再從家里要幾千元給他們。袁某嫌少,在搜走王某的手機、420元及身份證后,逼王某賠3萬元精神損失費,秦某又加1萬,索賠4萬,讓王某打欠條,王某說不會寫,秦某就自己寫好后,讓王某簽字。

然后讓王某給其兒子打電話送錢。遠在焦作市打工的兒子王某某,接到電話后就乘車往平輿趕。于是,袁、秦二人控制住王某到北汽車站等王某的兒子。見王某已被控制,袁某在賓館讓前來幫忙的張某回去了。

當(dāng)晚20時許,王某的兒子王某某來到平輿北汽車站,和王某等三人見了面。秦某讓王某某看“強奸”她的錄像,王某某不看。當(dāng)王某某聽了事情的經(jīng)過后,不愿出錢,并說“你們報警吧,不報了我報”。于是,秦某便連打5次報警電話。民警接到報案,迅速趕到汽車北站,帶當(dāng)事人王某、秦某回到雙龍賓館,通過查看監(jiān)控,又從秦某的手提包里查出欠條,認定是敲詐勒索,隨即將二人帶到刑警大隊審訊,并讓秦某打電話通知袁某到刑警大隊來說明情況。當(dāng)袁某剛進刑警大隊院內(nèi),被辦案民警一舉擒獲。經(jīng)過審訊,秦、袁二人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秦某、袁某已被平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責(zé)任編輯: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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