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平:國家公祭以歷史開啟未來
摘要: 今天,黨和國家領導人與南京軍民一起,舉行了莊嚴肅穆的第一次國家公祭?! 夜廊?,旨在祭奠南京大屠殺的死難同胞,祭奠化學武器、細菌戰(zhàn)、三光作戰(zhàn)、無差別轟炸
今天,黨和國家領導人與南京軍民一起,舉行了莊嚴肅穆的第一次國家公祭。
國家公祭日,旨在祭奠南京大屠殺的死難同胞,祭奠化學武器、細菌戰(zhàn)、三光作戰(zhàn)、無差別轟炸的犧牲者,祭奠死難勞工、慰安婦死難者。這是中國人一段必須強化的集體記憶:死難同胞,應該被國人永記于心。這既是同胞情誼使然,也是生命尊嚴的召喚,更是血的歷史對未來的深沉啟迪。如習近平主席所說:”我們在這里隆重舉行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儀式,緬懷南京大屠殺的無辜死難者,緬懷所有慘遭日本侵略者殺戮的死難同胞,緬懷為中國人民抗日戰(zhàn)爭勝利獻出生命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表達中國人民堅定不移走和平發(fā)展道路的崇高愿望,宣示中國人民牢記歷史、不忘過去,珍愛和平、開創(chuàng)未來的堅定立場。”
國家公祭日,首先是對南京大屠殺死難同胞的祭奠,同時是對近代以來所有遭遇國難,付出生命代價的同胞的祭奠。這是對一段屈辱歷史中以血肉之軀記錄下民族不幸遭遇的同胞,極為深刻、痛楚的緬懷之情的體現(xiàn);也是對中華民族無以體會人性尊嚴、生命價值,無以發(fā)現(xiàn)民族前途、國家富強的灰暗歷史的記憶的刷新;更是對整個國家同胞之情的內(nèi)在喚醒和國家發(fā)展期待的有效聚集。
中華民族是一個偉大的民族。偉大的民族之所以偉大,就在于她具有極為深沉的歷史感。正是這樣的歷史感,讓中華民族生成了一種深刻地敬畏生命的道義感。祭奠死難同胞,便是中華民族歷史感與道義感的嚴肅顯現(xiàn):一個具有悠久歷史、輝煌文化的民族,在走過一段被人欺凌的曲折歷程時,那些為此付出生命代價的同胞,總是促使人們牢牢記住,必須以一代一代生者的頑強努力,去洗練整個民族的生命認知和重生意識。這不是一種深懷歷史仇恨,無以化解歷史怨恨的情結,而是一種以對犧牲同胞的祭奠,禮敬生命、追尋道義的德性體現(xiàn)。這不是一種基于復仇的記恨,而是一種基于生死莊嚴感的道德決斷:對一個民族來說,同時也對一個國家來講,塑就一種和平、友善待人的精神,是一種多么重要的精神品質(zhì)、行動導向。中華民族不需要以疾言厲色、惡語相向、以牙還牙對待那些施加戰(zhàn)爭災難、殺害民族同胞的人與國家。國家公祭,呈現(xiàn)出來的是中華民族對自己同胞死難的深切懷念、沉痛哀悼。這是一種求諸己的歷史記憶,而不是責諸人的清算籌劃。
|
舉行國家公祭,祭奠死難同胞,是所有遭遇過像南京大屠殺災難的民族都莊嚴設置的國家議程。同胞深情、集體記憶、生命尊嚴、歷史教訓、超越期盼、避蹈覆轍,是所有國家公祭的重要特征。其間,兩個重要的涵項,為祭奠死難者的人們指示了努力方向:自強者,免于凌辱;辱人者,終必自辱。前者告誡國人,國勢疲弱,國家便難以保全國人性命。唯有國家強大,并且深切牢記為民族衰敗而償付性命代價的同胞之殤,才足以聚集全民族同心同德謀求發(fā)展的精神資源和行為動力,從根本上免除整個國家、人民的身家性命之憂。后者提醒國人,試圖以武力侵擾別國、帶給別國戰(zhàn)爭傷痛、荼毒別國人民生命、戕害人類基本尊嚴者,必然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至于那些忘記歷史深刻教訓,拒絕對侵略戰(zhàn)爭道歉、并對戰(zhàn)爭受害國缺乏國際誠意的國家,就更是需要在中國的深沉國家公祭中,發(fā)現(xiàn)一個深愛和平的民族所具有的國際公義理念、尋求正義的國際秩序的強大道德力量。
國家公祭祭奠的死難者,讓人深切緬懷、沉痛悼念。死者已矣,生者感懷。經(jīng)過無數(shù)悲壯的歷史大考,中華民族已然成熟。國家公祭,當然促使國人牢記歷史。但牢記歷史,是為了開啟未來。僅僅糾纏于歷史,而無以從歷史中明智起來,那是一個民族沒有在歷史災難中升華的表現(xiàn)。唯有在歷史血的教訓中,發(fā)現(xiàn)民族自強自信之道,以文明戰(zhàn)勝野蠻、以開朗凈化悲情、以發(fā)展夯實國力、以善性扼制惡意,死難同胞魂靈方始得慰,國家發(fā)展境界由以提升。(國平)
責任編輯:xd
(原標題:中國新聞網(wǎng))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駐馬店網(wǎng)”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wǎng)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jīng)本網(wǎng)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nèi)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wǎng)”。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wǎng)應有權益,否則,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本網(wǎng)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wǎng))”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wǎng)站、團體從本網(wǎng)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wǎng)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wǎng)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xiàn)本網(wǎng)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chǎn)權的作品,請與我們?nèi)〉寐?lián)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