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黨的群眾路線 努力踐行司法為民
摘要:□ 張元真 當前,全黨上下正在深入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對人民法院進一步踐行執(zhí)法為民宗旨、改進工作作風提出了更高
□ 張元真
當前,全黨上下正在深入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對人民法院進一步踐行執(zhí)法為民宗旨、改進工作作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形勢下,人民法院能否更好地把堅持群眾路線與開展審判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走出一條“司法依靠群眾、群眾參與司法,司法服務群眾、群眾認同司法”的新路子,關系到人民法院人民性這一本質屬性能否得以更好的彰顯。作為基層人民法院,堅持群眾路線對于落實好“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指導思想、實現(xiàn)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樹立群眾觀點是踐行司法為民的前提
司法戰(zhàn)線是黨密切聯(lián)系群眾、服務群眾的重要陣地,人民法院各項工作都與人民群眾的利益密切相關。強調人民法院工作必須樹立群眾觀念是由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本質所決定的,是貫徹科學發(fā)展觀的基本要求。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性質,決定一切國家權力屬于人民,一切國家機關服務于人民。
人民法院的司法權源于人民群眾、屬于人民群眾,司法工作因而也必須服務于人民群眾。在當前經(jīng)濟結構不斷調整、利益格局深刻變化、社會矛盾大量凸顯的形勢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更要強化群眾觀念,站穩(wěn)群眾立場,提高群眾工作水平,緊緊依靠群眾,才能切實加強和改進各項工作,才能完成人民法院擔負的政治任務和歷史使命。只有從思想上確立起牢固的群眾觀念,才能在工作中真正做到司法為民,才能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才能保障社會主義司法事業(yè)鮮活的生命力。
二、司法公正是踐行司法為民的核心內容
習近平同志指出,“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公平正義,是自古以來人類社會共同的向往和不懈追求的目標,隨著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不斷發(fā)展,廣大人民群眾的民主法制意識不斷增強,對社會公平正義的現(xiàn)實要求也越來越強烈。
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肩負著懲辦一切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重任,是法律的執(zhí)行者,也是公平正義的維護者。所以,作為人民法官,應牢固樹立公平正義理念,不斷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公正司法,更好地擔當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任,并最終做到司法為民。
三、廉潔奉公、勤政為民是踐行司法為民的重要保障
近年來,雖然反腐倡廉建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也必須清醒地看到,在我們法官隊伍中還不同程度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有些問題還比較嚴重。如個別法官不能嚴格要求自己,以權謀私;有的法官勤政意識不強,對工作敷衍塞責;有的法官宗旨意識不強,對當事人“冷、橫、硬、推”,甚至“吃、拿、卡、要”,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法官一旦如此,那么他就很難做到“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法律在公民心目中的公信力將蕩然無存,公平和正義作為全社會追求的終極價值取向會因“法律守護神”的踐踏而變得蒼白無力。因此,廉潔奉公、勤政為民對每個法官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
四、落實司法為民措施是堅持群眾路線的落腳點
在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平輿縣人民法院結合實際,制定了一些司法為民利民的措施,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一是開展“大走訪”活動,零距離傾聽群眾呼聲,積極回應群眾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盡可能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減少涉訴信訪,促進社會和諧。二是打造立案信訪窗口,探索和建立訴訟向導新機制,為人民群眾和當事人提供開放式、全方位、多渠道的訴訟服務平臺,為當事人提供寬松、便利的訴訟環(huán)境;暢通訴訟“綠色通道”,確保社會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三是改進審判方式,深入田間地頭開展巡回審判,方便群眾訴訟,減輕群眾訴累。四是人民法庭推行“便民小黑板”舉措,公開法官的工作動態(tài)和聯(lián)系方式,方便群眾訴訟。五是健全民意溝通網(wǎng)絡,充分利用“豫法陽光”網(wǎng)絡民意溝通平臺,聽取和回復群眾的投訴建議;推行陽光司法,敞開法院大門接受群眾的民主監(jiān)督,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jiān)督權;拓寬群眾參與司法的途徑,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觀摩庭審和評議案件;完善人民陪審員履職保障機制,確保人民陪審制度真正發(fā)揮應有的積極作用。
(作者系平輿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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