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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就專利促進和保護條例(草案)征求意見

2023-12-04 10:10 來源: 鄭州晚報 責任編輯:楊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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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展會未履行專利查驗義務最高罰3萬元 《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還明確了相關的法律責任:如明知對方假冒專利,仍為其提供資金、場所、生產設備以及運輸、銷售、廣告等便利條件的,由負責專利執(zhí)法的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12月2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我省就《河南省專利促進和保護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28日。

減稅降費促進專利成果轉化

《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提出,省人民政府要設立專利獎,表彰和獎勵擁有高價值專利并在本省實施,對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專利權人。設區(qū)的市、縣(市、區(qū))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對在專利促進和保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鼓勵。

《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明確,我省在進行專業(yè)技術職稱評審時,將發(fā)明人、設計人已經實施并取得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的相關專利作為評價考核的重要因素。對技術進步能夠產生重大作用、取得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的專利,可以成為發(fā)明人、設計人破格申報相關專業(yè)技術職稱評價考核的重要因素。

此外,從事專利研發(fā)活動實際發(fā)生的專利申請費、登記費、注冊費、代理費、研發(fā)成果的檢索和評議費用以及其他相關的直接費用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優(yōu)惠。專利轉讓、專利許可等專利轉化所得,可享受相關稅收優(yōu)惠。

我省將建立專利案件技術調查官制度

根據《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我省將建立技術調查官制度,技術調查官負責為專利案件中技術事實與專業(yè)問題的調查、分析、判斷提供技術協(xié)助。當事人可以通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行業(yè)調解等方式化解專利糾紛。相關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專利糾紛經過依法設立的調解組織調解達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協(xié)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其效力。

展會未履行專利查驗義務最高罰3萬元

《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還明確了相關的法律責任:如明知對方假冒專利,仍為其提供資金、場所、生產設備以及運輸、銷售、廣告等便利條件的,由負責專利執(zhí)法的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展會舉辦者未履行查驗義務或者允許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專利產品、專利技術參展的,由負責專利執(zhí)法的部門責令改正,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李娜 見習記者 楊柳

責任編輯:楊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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