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援疆助力民族樂器“聲聲不息”
摘要:新華社發(fā)(王濤 攝) ??在“樂器村”民族樂器作坊,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民族樂器制作技藝代表性傳承人熱合曼·阿布都拉(右)在向兒子馬穆提·熱合曼傳授民族樂器制作技藝(9月15日攝)。新華社記者 王菲 攝
在“樂器村”民族樂器作坊,工匠在制作民族樂器(9月15日攝)。新華社記者 王 菲 攝
新疆喀什地區(qū)疏附縣吾庫薩克鎮(zhèn)托萬克吾庫薩克村,被稱為“中國新疆民族樂器村”,樂器制作技藝在這個村里世代流傳,迄今已有上百年的歷史。
近年來,在廣東省對口援疆幫扶下,當地將民族樂器制作技藝和旅游產業(yè)相結合,修建民族樂器特色博物館,并組織旅游包機專列,吸引大批廣東游客來疏附旅游,更好地保護和傳承少數民族傳統樂器制作技藝,推進疏附旅游產業(yè)大發(fā)展。
在“樂器村”民族樂器作坊,工匠在制作民族樂器(9月15日攝)。新華社記者 王 菲 攝
在“樂器村”民族樂器作坊,手藝人馬穆提·熱合曼(中)在向前來參觀的人介紹民族樂器(9月15日攝)。
新華社記者 王 菲 攝
在“樂器村”擺放著十余件由廣東雕塑家贈送的雕塑作品(9月15日攝)。
新華社記者 王 菲 攝
在“樂器村”民族樂器作坊,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民族樂器制作技藝代表性傳承人熱合曼·阿布都拉(右)在向兒子馬穆提·熱合曼傳授民族樂器制作技藝(9月15日攝)。
新華社記者 王 菲 攝
責任編輯: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