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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5元/課時!鄭州發(fā)布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

2021-12-30 21:28 來源:河南日報 責任編輯:田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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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嚴格執(zhí)行收費公示制度 線下培訓機構要嚴格執(zhí)行收費公示制度,通過網站、收費場所、公開媒體和招生簡章等途徑,將培訓內容、培訓時長、班級類型、收費標準、計費單位、收費依據、收退費辦法、監(jiān)督電話等信息提前向社會主動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培訓服務收費前應向學生或家長明示,培訓機構...

12月30日,鄭州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收費管理通知出臺,計劃從2022年1月1日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將全面執(zhí)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于非營利性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注冊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在依法開展線下培訓活動時可向參加培訓的學生收取培訓費,線下培訓課程時長標準為每課時45分鐘。

線下培訓機構定價班型主要分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種類型。班型及基準收費標準為:10人以下班55元/課時·生;10-35人班43元/課時·生;35人以上班32元/課時生。

鄭州市發(fā)展改革部門會同市教育行政部門以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平均培訓成本為基礎,統(tǒng)籌考慮本市經濟發(fā)展水平、學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標準課程時長的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浮動幅度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限。

培訓機構可在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根據不同年級、不同學科、不同地域確定具體收費標準。保持收費水平基本穩(wěn)定,原則上兩年內不得調整。

加強預收費管理

線下培訓機構收費一般應于正式開課前一周內預先收取,不應過早提前收取,培訓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xié)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

培訓預收費全部進入培訓機構培訓收費專用賬戶,不得使用本機構其他賬戶或非本機構賬戶收取培訓費用,自覺接受教育、銀行等部門的監(jiān)管,防止“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fā)生。支持和鼓勵校外培訓機構探索“先消費、后付費”“一課一消”培訓收費模式。

嚴格規(guī)范收費行為

線下培訓機構開展培訓活動要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場監(jiān)管總局統(tǒng)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與培訓學生和家長簽定培訓服務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嚴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培訓對象合法權益。

線下培訓機構為配合教學活動需要使用的書本或資料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制學生購買,書本費、資料費按實際成本收取,不得營利,培訓機構除培訓費、書本費或資料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對于參加培訓學生因故退(停)學的,按實際上課課時結算費用,多余部分應予退還。培訓機構要自覺規(guī)范收費行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基準收費標準。

嚴格執(zhí)行收費公示制度

線下培訓機構要嚴格執(zhí)行收費公示制度,通過網站、收費場所、公開媒體和招生簡章等途徑,將培訓內容、培訓時長、班級類型、收費標準、計費單位、收費依據、收退費辦法、監(jiān)督電話等信息提前向社會主動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培訓服務收費前應向學生或家長明示,培訓機構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不得使用培訓貸方式繳納培訓費用。

加強收費監(jiān)督檢查

要持續(xù)加強對培訓機構收費執(zhí)行情況監(jiān)督檢查,依法嚴厲查處超過政府指導價收費,采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虛增培訓時長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價格欺詐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不按規(guī)定明碼標價等違反價格法規(guī)行為,對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并依法嚴肅查處。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各方參與監(jiān)督。

此外,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注冊,依法面向普通高中學生開展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活動的培訓機構收費管理,也參照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的管理。

責任編輯:田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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