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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網信辦: 嚴防違法失德藝人“曲線復出”

2021-11-24 08:36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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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知從內容導向、信息呈現(xiàn)、賬號管理、輿情機制等4個方面提出15項具體工作措施,要求嚴把娛樂明星網上信息內容導向,加強正面引導,建立負面清單,禁止娛樂明星網上信息含有宣揚畸形審美、低俗緋聞炒作、惡意刷量控評、虛假不實爆料、誘導非理性追星等內容。

新華社北京11月23日電(記者 王思北)記者23日從中央網信辦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娛樂明星網上信息規(guī)范,維護良好網絡輿論秩序,中央網信辦近日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娛樂明星網上信息規(guī)范相關工作的通知》,提出對違法失德明星藝人采取聯(lián)合懲戒措施,全網統(tǒng)一標準,嚴防違法失德明星藝人轉移陣地、“曲線復出”。

近年來,網上泛娛樂化傾向、低俗炒作現(xiàn)象屢禁不止,流量至上、畸形審美、“飯圈”亂象等不良文化沖擊主流價值觀,一些網上有關明星的宣傳信息內容失范,緋聞八卦、隱私爆料占據(jù)網站平臺頭條版面、熱搜榜單,占用大量公共平臺資源,人民群眾反映強烈。

通知從內容導向、信息呈現(xiàn)、賬號管理、輿情機制等4個方面提出15項具體工作措施,要求嚴把娛樂明星網上信息內容導向,加強正面引導,建立負面清單,禁止娛樂明星網上信息含有宣揚畸形審美、低俗緋聞炒作、惡意刷量控評、虛假不實爆料、誘導非理性追星等內容。

根據(jù)通知,對于明星廣告代言、品牌合作、商業(yè)推廣等商業(yè)活動類信息,原則上僅在各網站平臺廣告位置呈現(xiàn),且應在顯著位置標明廣告字樣。對于明星影視、音樂、綜藝作品及相關宣傳、片段、演繹、評述等演藝作品類信息,含有明星個人標識的,在首頁首屏、熱門推薦、熱搜榜單等環(huán)節(jié),同一明星同一時段原則上只能呈現(xiàn)一條。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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