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謠不傳謠 講文明樹新風 網絡安全
首頁 新聞 娛樂

一部上億片酬的電視劇為什么“糊了”

2020-07-10 15:3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閆繼華
發(fā)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訂閱《駐馬店手機報》,每天1毛錢,無GPRS流量費。

摘要:為了避免“拿了錢不好好拍戲”的情況,影視行業(yè)不妨嘗試片酬“基本收入+作品反饋”的機制,在保障演員獲得基礎勞動報酬的同時,將決定權交給市場和觀眾,讓播出效果對演員收入發(fā)揮更大影響,而不是全然由投資方和平臺根據自己利益和喜好來拍板。

近3年,關于明星演員的“限薪令”多次發(fā)布和重申。而最近,又有一條關于“天價片酬”的新聞占據公眾視野。根據一家上市企業(yè)披露的信息,去年一部反響平平的都市職場劇,女主演最終得到的酬勞高達1.09億元,男主演也有7700多萬元。

為兩位主演提供近2億元的酬勞,是否為國產劇貢獻了一部上乘之作呢?

與“天價酬勞”相對應的,是這部都市職場劇慘淡的口碑和市場反響:豆瓣網評分僅僅5.9分,打分人數也才1.5萬人。參照最近某高口碑網劇豆瓣頁面有60萬人打分的標準,那部“天價片酬”換來的劇,用網絡流行語說就是“糊了”。

付高價請演員的投資方、制作方,或許對這個選擇是無悔的,甚至覺得很值得,可是花時間看劇的觀眾后悔自己為何追劇了。這部“撲街劇”的豆瓣評價前幾條這樣說:“滿是浮夸的氣息,所以這部劇就只剩偶像劇那點套路了”“國內職場劇一直以來都是噱頭”。

再當紅的臉蛋,也救不起崩盤的口碑。觀眾自然要問一句:為什么不把更多資金投入到劇本創(chuàng)作和拍攝制作中?

一部分演員坐享“天價片酬”,折射出魔幻的行業(yè)亂象:演員收入很高,作品很爛;投資方、制作方和平臺過于迷信所謂“頂流藝人”“高咖位明星”,而對影視作品的基本質量不管不顧。劇集注水,糊弄觀眾,這是本末倒置,對影視行業(yè)長遠發(fā)展有害無益。

選擇有粉絲基礎和商業(yè)價值的演員,固然能“開局”打下人氣基礎??墒?,決定作品生命力的,終究還是劇本、表演、拍攝和制作等多個元素綜合的共同作用。

一部影視作品,如果給個別演員開出過高片酬,就很容易造成這部作品創(chuàng)作的內部“失衡”。因為影視創(chuàng)作成本是固定的,而個別演員的“天價”片酬,勢必破壞各項成本之間的平衡,嚴重擠壓其他項目的開支,導致生產線在所剩無幾的資金限額里“勒緊褲腰帶”。

最近火爆的高口碑網劇《隱秘的角落》,堪稱一部好劇,與那些開天價拍的爛戲形成對比。無大牌,無流量,卻成了上半年爆款。觀眾能深切感受到,真正的好作品,就是要把每個環(huán)節(jié)都做到極致,做到專業(yè)層面的“頂配”。

前段時間,中國電視劇制作產業(yè)協(xié)會、首都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業(yè)協(xié)會發(fā)布《關于厲行節(jié)約,共克時艱,規(guī)范行業(yè)秩序的倡議書》,倡議影視制作行業(yè)應謹慎立項,慎重開機,提出一部電視劇、網絡劇的編劇、導演和男、女一號主演的酬金,各自最高不得超過制作成本的10%,全體演員酬金不得超過制作成本的40%。

限制演員片酬在不影響拍攝品質的比例上,能避免劇集“灌水”、收視率造假、票房注水等不良風氣。另外,對于演員參演影視項目的收入結構和模式,行業(yè)也應考慮作一些調整和改變。

近日,一個導演在微博上表示,明星片酬雖高,但能到自己手里的并不多,因為交完稅后還要養(yǎng)活自己工作室團隊一堆人;如果是簽約公司的,公司要抽成。

這個導演說的固然也是事實,但對于部分自立門戶的演員,他們人員繁多的工作室,也是抬高片酬的一項隱性因素。有些演員工作室在演員參演的同時,還會介入投資,然后參與后期分賬。這種“既當選手又當裁判”、多撈一份油水的操作,無疑也不利于影視市場的規(guī)范運轉。

為了避免“拿了錢不好好拍戲”的情況,影視行業(yè)不妨嘗試片酬“基本收入+作品反饋”的機制,在保障演員獲得基礎勞動報酬的同時,將決定權交給市場和觀眾,讓播出效果對演員收入發(fā)揮更大影響,而不是全然由投資方和平臺根據自己利益和喜好來拍板。觀眾的反饋,才是演員市場價值最準確的“風向標”。

任桉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閆繼華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點贊

  • 高興

  • 羨慕

  • 憤怒

  • 震驚

  • 難過

  • 流淚

  • 無奈

  • 槍稿

  • 標題黨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lián)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返回首頁
相關新聞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