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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曝光十起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

2019-08-19 15:44 來源:駐馬店網(wǎng) 責任編輯: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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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為確保轄區(qū)內道路交通安全,積極開展夜查酒駕、醉駕、毒駕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堅決做到發(fā)現(xiàn)一起從嚴處理一起,同時對酒駕醉駕等重點交通違法駕駛員進行曝光,讓酒駕無處遁形。

駐馬店網(wǎng)訊(記者 董凡 通訊員 王貝貝)為迎接新中國成立70周年以及即將在我市召開的第二十二屆中國農產(chǎn)品加工投洽會,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為確保轄區(qū)內道路交通安全,積極開展夜查酒駕、醉駕、毒駕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堅決做到發(fā)現(xiàn)一起從嚴處理一起,同時對酒駕醉駕等重點交通違法駕駛員進行曝光,讓酒駕無處遁形。

洪河大道與文明路交叉口1

洪河大道與文明路交叉口

洪河大道與文明路交叉口2

洪河大道與文明路交叉口

1、蔡某振,2019年8月18日00時07分,酒后駕駛機動車號牌為:豫Q*9957行駛至正陽路時,被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民警現(xiàn)場查獲,經(jīng)酒精測試儀檢測該駕駛人酒精呼氣含量為62毫克/100毫升,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對蔡某振進行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2、馮某艷,2019年8月10日22時46分,酒后駕駛機動車號牌為:豫Q*C676小型汽車行駛至正陽路時,被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民警現(xiàn)場查獲,經(jīng)酒精測試儀檢測該駕駛人酒精呼氣含量為33毫克/100毫升,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對馮某艷進行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3、郭某,2019年8月9日22時45分,酒后駕駛機動車號牌為:豫Q*U368小型汽車行駛至正陽路時,被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民警現(xiàn)場查獲,經(jīng)酒精測試儀檢測該駕駛人酒精呼氣含量為37毫克/100毫升,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對郭某進行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4、賈某道,2019年8月9日21時26分,酒后駕駛機動車號牌為:無的普通摩托車行駛至富強路時,被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民警現(xiàn)場查獲,經(jīng)酒精測試儀檢測該駕駛人酒精呼氣含量為37毫克/100毫升,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對賈某道進行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5、馬某,2019年8月7日21時47分,酒后駕駛機動車號牌為:無的輕便摩托車行駛至十三香路時,被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民警現(xiàn)場查獲,經(jīng)酒精測試儀檢測該駕駛人酒精呼氣含量為37毫克/100毫升,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對馬某進行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6、桂某軍,2019年8月7日21時20分,酒后駕駛機動車號牌為:無的輕便摩托從行駛至十三香路時,被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民警現(xiàn)場查獲,經(jīng)酒精測試儀檢測該駕駛人酒精呼氣含量為67毫克/100毫升,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對桂某軍進行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7、杜某洋,2019年8月4日21時50分,酒后駕駛機動車號牌為:無的輕便摩托從行駛至樂山路時,被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民警現(xiàn)場查獲,經(jīng)酒精測試儀檢測該駕駛人酒精呼氣含量為51毫克/100毫升,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對杜某洋進行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8、萬某軍,2019年8月3日21時37分,酒后駕駛機動車號牌為:豫A*W91S小型汽車行駛至樂山路時,被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民警現(xiàn)場查獲,經(jīng)酒精測試儀檢測該駕駛人酒精呼氣含量為28毫克/100毫升,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對萬某軍進行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9、黃某存,2019年8月2日22時38分,酒后駕駛機動車號牌為:豫Q*N720小型汽車行駛至關王廟村村通10公里,被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民警現(xiàn)場查獲,經(jīng)酒精測試儀檢測該駕駛人酒精呼氣含量為64毫克/100毫升,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對黃某存進行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10、魏某亮,2019年8月2日21時27分,酒后駕駛機動車號牌為:豫Q*E011行駛至學院路時,被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民警現(xiàn)場查獲,經(jīng)酒精測試儀檢測該駕駛人酒精呼氣含量為53毫克/100毫升,東高派出所交巡防大隊對魏某亮進行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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