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謠不傳謠 講文明樹新風 網絡安全
首頁 縣區(qū) 汝南縣

苗明霞用行動詮釋人間大愛

2018-05-17 08:28 來源:駐馬店網 責任編輯:wtt
發(fā)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訂閱《駐馬店手機報》,每天1毛錢,無GPRS流量費。

摘要: □見習記者 鄧丹華 文/圖苗明霞,汝南縣老君廟鎮(zhèn)小方莊人。2000年結婚,有一對雙胞胎兒女。在孩子7歲時,丈夫突患重病撒手人寰,撇下一雙年幼的兒女、年近70歲的婆婆、8萬

 □見習記者 鄧丹華 文/圖

苗明霞,汝南縣老君廟鎮(zhèn)小方莊人。2000年結婚,有一對雙胞胎兒女。在孩子7歲時,丈夫突患重病撒手人寰,撇下一雙年幼的兒女、年近70歲的婆婆、8萬多元的外債。

面對窘況,苗明霞選擇留下,用她瘦弱的雙肩扛下了這個負債累累、支離破碎的家,用行動和堅守詮釋著人間大愛……

shixy1805103.jpg

苗明霞(右)在指導新來的工人。

為愛,她遠走他鄉(xiāng)學技術

出生于1978年的苗明霞,2000年與老君廟鎮(zhèn)大肖村池莊的郭建偉結婚?;楹蟮诙?,一雙活潑可愛的龍鳳胎兒女出生。

丈夫在汝南縣造紙廠工作,苗明霞和婆婆在家照顧兩個孩子。隨著孩子們長大,吃、穿、上學的費用逐漸增加。為了補貼家用,苗明霞外出打工。

苗明霞從小就喜歡服裝設計,到上海后,她打聽到一家私人短期服裝培訓班,學員培訓后可以免費安排進服裝廠。“我花了僅有的200元錢,報了名。”苗明霞激動地說,“我非常珍惜這難得的學習機會,如饑似渴地學習服裝設計和加工技術。”

培訓結束后,她被安排到一家服裝廠上班,有了份穩(wěn)定的工作。苗明霞說,進廠后,她拼命地工作,每月發(fā)工資,她都第一時間寄回家;業(yè)余時間,她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水平。功夫不負有心人。憑借她的好學和努力,進廠第三年,她被提拔為生產線組長,生活有了好轉。

shixy1805102.jpg

苗明霞在整理加工好的服裝。

為愛,她撐起風雨飄搖的家

天有不測風云。苗明霞說,2007年的一天,身體一向健康的郭建偉突然打來電話,說他一直咳嗽,吃藥打針也不見效,讓她回來陪他檢查一下。

“我急匆匆地回到家,陪丈夫到市內醫(yī)院檢查,結果是肺癌。當時,我真的絕望了,不想活了。”苗明霞含著淚說,當聽到確診結果胃癌晚期時,她的頭一下子懵了,感覺天都要塌了,眼淚止不住嘩嘩直流。

最后,她選擇了堅強,選擇了面對,擦干眼淚,咬緊牙關,挺起脊梁,走進了病房,并輕聲安慰丈夫:“沒事兒,只是肺炎,我們配合醫(yī)生治病,很快就會好的。”

苗明霞告訴記者,最讓她感動的是她淳樸的鄉(xiāng)親。丈夫治病期間,花光了家里的積蓄,鄉(xiāng)親們慷慨解囊,有的鄉(xiāng)親把家里僅有的200元錢都借給了她。

人間的溫情卻無法阻止病魔的侵蝕。2009年,治療了3年的丈夫還是撒手人寰,離他們而去。留給苗明霞的是8萬多元的債務、兩個年幼的孩子、年邁的婆婆。

丈夫走后,苗明霞把婆婆托付給孩子的姑姑照顧,自己帶著兩個孩子回到當初打工的上海服裝廠。把孩子安頓好后,她就投入到緊張的工作中。為了能掙到更多的錢,早日把債還完,她除了在服裝廠上班外,還做了兩份兼職:早上給一個餐館賣早點,晚上去旁邊的飯店做2小時的洗碗工。

為愛,她選擇回鄉(xiāng)創(chuàng)業(yè)

2011年春節(jié)期間,當苗明霞了解到村里好多婦女都想出去打工掙錢,但因家中孩子和老人需要照顧,無法走出去時,她毅然放棄上海穩(wěn)定的工作,返回家鄉(xiāng)自主創(chuàng)業(yè),在鎮(zhèn)政府的幫助下開辦了汝南縣東宇制衣廠。

幾年來,在苗明霞的努力和拼搏下,制衣廠的訂單越來越多,效益也越來越好,年營業(yè)額由原來的幾萬元到現在的100多萬元,工人由原來的幾人,發(fā)展到現在的30多人。

苗明霞說,為積極響應國家扶貧政策,同時感謝縣、鎮(zhèn)政府和好心人在她身處困境時提供的幫助,2017年,她開辦了服裝加工培訓班,免費培訓貧困人員,讓她們掌握一技之長,自謀職業(yè),靠自己的勤奮和努力掙錢,從根本上脫貧。

回想自己的艱辛創(chuàng)業(yè)路,苗明霞充滿了感動:“是黨的好政策成全了我,讓我利用自己打工時學來的技術創(chuàng)辦了自己的企業(yè),也帶動了周邊賦閑在家的姐妹們共同走上了服裝加工之路,實現了就業(yè)脫貧夢想。為此, 我也收獲了不少榮譽。”

責任編輯:wtt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點贊

  • 高興

  • 羨慕

  • 憤怒

  • 震驚

  • 難過

  • 流淚

  • 無奈

  • 槍稿

  • 標題黨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返回首頁
相關新聞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