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道史跡•老街
摘要:□晚報記者 戶向陽 文/圖了解駐馬店的歷史,講述駐馬店的故事,繞不開驛城區(qū)老街街道老街社區(qū),因為老街是駐馬店起源的地方。日前,本報《天中歷史》欄目的記者來到老街
□晚報記者 戶向陽 文/圖
了解駐馬店的歷史,講述駐馬店的故事,繞不開驛城區(qū)老街街道老街社區(qū),因為老街是駐馬店起源的地方。日前,本報《天中歷史》欄目的記者來到老街,采訪古道史跡。
歷史上的驛站就在茵悅世家小區(qū)售樓部所在的位置。
駐馬鋪
酷暑天氣,市樂山大道南延工程、練江大道南側(cè)段正在緊張施工中。正在修建的道路西側(cè)是高樓林立的茵悅世家小區(qū)。東側(cè)是老街社區(qū)的老居民區(qū),郭國河老人的房屋正臨道路,如果沒有特殊情況,老人每天都會搬把椅子坐到路邊乘涼。
老人今年90歲,兩三歲時隨著做小生意的父親從西平來到老街后,就再也沒有離開過老街。曾擔任過原老街村多個村組干部的他,見證了老街80多年的變遷。
“這段正在修建的道路就是過去的古道,只不過沒現(xiàn)在的路寬。”雖然已經(jīng)90歲了,但老人思維清晰,說起過去的事兒侃侃而談。他告訴記者,解放前,各種車輛來回行駛,每逢下雨天,路上的稀泥很深,群眾只能沿著路邊走。
老人指著位于市練江大道與樂山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的茵悅世家小區(qū)售樓部告訴記者,那兒就是過去驛站所在的位置。大門朝東臨著古道,北邊是3間正房,西邊有3間廂房,南側(cè)是馬棚。驛站不用后,就改為辦公用房。1938年,反革命分子張貞臻任確山縣第三區(qū)區(qū)長兼老街鄉(xiāng)鄉(xiāng)長時,曾在此居住、辦公。
郭國河老人告訴記者,他記得張貞臻走后,一名姓杜的老板在此開茶館,后來又成了一家私立煙廠。煙廠老板逃跑后,幾經(jīng)變遷,解放前被扒。解放后,這里成為政府辦公的地點,原老街鄉(xiāng)政府就在這里。
史料對駐馬鋪和駐馬店起源于老街都有記載。
明代李本固著《明萬歷汝南志》記載,當時,確山縣有32個村,其中縣北的有三里店、七里店、古城、燒盆店、駐馬店。
確山縣急遞鋪有20個,縣北有十里鋪、紅村鋪、新村鋪、古城鋪、施家鋪、駐馬鋪。
《駐馬店地區(qū)志》《駐馬店市志》(現(xiàn)驛城區(qū))記載:元代起,官府在今駐馬店、上蔡設驛站,為過往官吏、信使提供食宿和運輸工具沿驛道設急遞鋪,接力傳遞公函塘報。明成化十年(1474年),崇簡王就藩汝寧(今汝南),在苧麻村(今老街)建莊并設驛鋪,諧“苧麻”音,改稱駐馬店。明萬歷兩年(1547年),駐馬店已是確山縣32個村、20個急遞鋪之一。
還有史料記載,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確山知縣孫京,在其街上“蓋廳房三大間,廂房三間,門樓一間,供來往上司、大差、中伙住歇”。
清光緒30年(1904年),駐馬店火車站建成。京漢鐵路通車后,以火車站為中心的新建城區(qū)稱駐馬店,原駐馬店被稱為老街。
練江寨
說老街的故事,練江寨不得不說。過去老街就在練江寨內(nèi),練江寨是為保護老街的居民而建。
郭國河老人還清晰地記著練江寨幾個寨門的位置。“北門位于市樂山大道與練江大道交叉口北側(cè)、朱氏河南側(cè)的地方,西門就在朱氏河東側(cè),東門在練江大道與風光路交叉口東南角,南門是正門,位于練江河北側(cè),現(xiàn)在是居民區(qū)。”老人告訴記者,當時寨周圍挖的有寨海子,北門和東、西門內(nèi)側(cè),還建有廟宇。
《驛城區(qū)文史資料》原主編趙莉曾寫過一篇關于駐馬店兩寨修筑的文章,介紹練江寨和駐馬店寨的修筑情況。從文章看,練江寨早于駐馬店寨修筑。
綜合史料和民間傳說,練江寨修筑于清咸豐年間。當時,農(nóng)民起義頻繁,社會動蕩不安,當?shù)睾兰澕吧鐣t達共同商議,決定在老街周圍筑寨防守。根據(jù)商議,大戶人家捐錢獻糧,舉人安增負責募捐財物,貢生夏運峰負責督工,發(fā)動確山北七、北五兩保民工筑寨。
相傳,在修筑練江寨時還發(fā)生這樣一個故事。大全莊富戶張某有地70余頃,在確山縣有宅,在駐馬店也有宅,糧倉就在駐馬店。他以確山縣有住房為由,拒不出錢出糧修寨。眾人無奈,決定在筑寨開工時,發(fā)動民工搶他的倉庫,同時將筑寨情況和張某不支持筑寨的情況具文呈報確山知縣。
咸豐十一年(1861年)春,筑寨開始,兩保民工1000多人,齊聚老街周圍,搭棚建灶,準備開工。農(nóng)歷三月十五日凌晨,鄉(xiāng)紳打開張某在鎮(zhèn)上的糧倉,把糧食分給民工。張某聽說后非常氣憤,就到確山狀告刁民搶其倉庫。知縣已知詳情,批他“無事生非,為人不義,自食其果,理當應該”。張某不服,上告至汝寧府,并行賄府臺。府臺知道案情原委,批他“看財奴,胡不為善事耶?”張某仍不服,上告至省城巡撫衙門,且企圖用錢行賄,打贏官司。巡撫看狀,傳來幾位被告,升堂審案。見被告等人頭戴紅頂、足登皂靴、身著藍衫,心里便有了底。常言道:和尚不親帽親,是官三分向。巡撫就問張某為何狀告這些人,張某說:“他們煽動刁民搶我的糧倉。”巡撫拍案怒斥張某說:“一派胡言,分明是你為富不仁,惹得民憤。搶點糧食事小,惹怒眾人,樹起反旗,殺你滿門,看你是要糧要錢,還是要命。你惹來事情,不知反悔,還膽敢誣告眾鄉(xiāng)紳,且行賄本巡撫,本當定刑嚴懲,念你年邁,打20嘴巴,以示教誨,不得再行上訴。”責畢逐出堂口。巡撫將張某行賄錢財悉數(shù)交給眾鄉(xiāng)紳,作為筑寨經(jīng)費,并囑咐速速施工,早日竣工,以利防護。這場筑寨風波才算了結(jié)。
同治元年(1862年)練江寨竣工。因為寨居練江河畔,就起名練江寨,題字于南門,名字下方題寫:“同治元年”4個字。
郭國河老人告訴記者,解放前,練江寨幾個寨門還在,以后逐漸沒有了。
朱氏橋
老街歷史悠久,但多數(shù)古跡都已蕩然無存,目前唯一能見證老街歷史的,便是朱氏橋了。
朱氏橋位于老街西側(cè),朱氏河與練江大道交叉口,如今處在高樓林立的城市之中,顯得很不起眼。但在過去,朱氏橋曾是老街西門外重要的橋梁,有過無限的輝煌。
郭國河老人告訴記者,多年來,村民都稱“朱氏橋”為“米氏橋”,至于為何稱它為“米氏橋”,老人也說不清。他說,從他記事兒時起,就聽村里的人這樣叫。
《驛城區(qū)文史資料》原主編趙莉曾寫過一篇文章,介紹朱氏橋的“前世今生”。朱氏橋原為磚石結(jié)構(gòu),凈度跨5.3米,寬4.75米、高6米。因年久失修,橋上的磚石路面坑坑洼洼,殘破不堪。此橋有無名字、橋齡多長,因志書上沒有記載,也無人考究。
1982年,根據(jù)交通需要,拆除舊橋,在原址上重建新橋。當年11月18日,清除舊橋橋基時,在河底淤泥中挖出兩塊斷碑,清洗對接后,上面的字跡清晰可見,碑文題目為《重修朱氏橋欄桿碑記》,碑文寫道:“確山縣迤北四十五里鎮(zhèn)名駐馬店,西街之西有橋,曰‘朱氏橋’……此橋固行商過客冠蓋輻輳亦往來之要津也。”落款時間為:大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六月。斷碑的發(fā)現(xiàn),恢復了此橋近200年來被人們遺忘的名字,提高了其歷史價值。
碑文稱朱氏橋處為“要津”,充分說明當時的重要地位。碑文中還寫道:“若聽其壞,而不為之修,則熙熙而來攘攘而往者,能無臨河返駕之悲乎?”
碑文記載了1793年重修朱氏橋時的情況,至于此橋建于何時,為何叫“朱氏橋”,史料并無記載。專家推測,可能是明崇簡王朱見澤在老街建莊后所修,取其姓氏為名,曰“朱氏橋”。當然,這僅僅是推測。
《駐馬店市志》記載,朱氏橋西北不遠處(現(xiàn)華達西湖城市花園小區(qū)所在地)有延禧寺,建于宋紹圣四年(1097年),明代弘治年間興工修復,崇簡王常來寺院進香、寄宿。此寺于1927年被毀。
朱氏橋西側(cè)路北還有馬神廟,相傳為歷代武官祭馬處,建設時間不詳,毀于1940年。新中國成立后,仍留有廟基、拴馬石等。由此可見,當時練江寨西門外,也相當熱鬧。朱氏橋是連接寨外寨內(nèi)的通道,足見其重要位置。
1982年至1983年再修后,朱氏橋為鋼筋水泥結(jié)構(gòu),凈跨度10米,寬16.2米、高8米,一直沿用至今。
伴隨著城市建設日新月異的變化,駐馬鋪和練江寨早已找不到任何痕跡了,老街居民區(qū)也將陸續(xù)拆遷,變成一個個美麗的小區(qū)。老街能留下的歷史痕跡,也只有朱氏橋和朱氏河了。如今,朱氏河正在治理中。相信再過不久,這條河將成為市區(qū)南部一道亮麗的風景。朱氏河和朱氏橋,也將一如繼往地見證著老街厚重的歷史。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駐馬店網(wǎng))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駐馬店網(wǎng)”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wǎng)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jīng)本網(wǎng)書面授權不得轉(zhuǎn)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nèi)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wǎng)”。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wǎng)應有權益,否則,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本網(wǎng)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wǎng))”的作品,均轉(zhuǎn)載自其他媒體,轉(zhuǎn)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wǎng)站、團體從本網(wǎng)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wǎng)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wǎng)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xiàn)本網(wǎng)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chǎn)權的作品,請與我們?nèi)〉寐?lián)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