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含新蔡縣)住房公積金2016年年度報告
摘要: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guī)定,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guī)定,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駐馬店市(含直管縣新蔡)住房公積金2016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按照上級要求,本年度報告內容包含駐馬店市和省直管縣新蔡的數據及內容。因駐馬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新蔡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兩個不同的公積金中心,為便于區(qū)分,凡“全市”的數據及內容包含省直管縣新蔡,凡“駐馬店市”的數據及內容,不含省直管縣新蔡。
一、機構概況
(一)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駐馬店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有29名成員。管委會審議通過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zhí)行情況,并對其他重要事項進行決策,主要包括審議通過《駐馬店市住房公積金2015年年度報告》、《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駐公積金委〔2015〕7號)等事項;新蔡縣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15名委員,2016年召開1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zhí)行情況,并對其他重要事項進行決策,主要包括《新蔡縣住房公積金2015年年度報告》和《關于調整我縣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政策的通知》。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駐馬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新蔡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均為直屬于市(縣)人民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全供事業(yè)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目前駐馬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設8個科室,下設10個管理部。新蔡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設4個科室,沒有設管理部。
二、業(yè)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
全市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yè)務的銀行共計8家,比上年新增0家。全年實繳單位3692家,實繳職工24.25萬人,繳存20.82億元,同比增長23.49%。當年新開戶單位242家, 新開戶職工2.63萬人,凈增單位138家,凈增職工1.53萬人。截至2016年底,繳存總額100.4億元,繳存余額58.58億元,分別同比增長25.94%、26.03%。
(二)提取
全市全年提取8.65億元,提取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41.55%,比上年同期減少67.52個百分點。截至2016年底,提取總額41.89億元,同比增長26.02%。
(三)貸款
全市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其中,駐馬店市雙職工家庭最高額度50萬元,單職工家庭最高額度40萬元;新蔡縣雙職工家庭最高額度40萬元,單職工家庭最高額度40萬元。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的銀行共計7家,比上年新增1家。
全市全年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0.97萬筆24.4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2.79%、21.91%。回收個人住房貸款6.4億元。截至2016年底,全市累計發(fā)放個人住房貸款4.25萬筆77.18億元(其中,含新蔡縣管理部以前在中心發(fā)放的679筆6113萬元貸款),貸款余額52.72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6.87%、44.64%、51.93%。個人住房貸款率為90.01%,比上年同期增加15.35個百分點。
(四)購買國債
全年,沒有購買國債,國債余額0億元,比上年同期減少0億元。
(五)資金存儲
截至2016年底,全市結余資金存款12.18億元。其中,活期4.77億元,1年以內定期(含)1.00億元,1年以上定期6.24億元,其他(協定存款)0.17億元。
(六)其他
為緩解資金流動性緊張,2016年駐馬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商業(yè)銀行和市財政局共借款5.52億元。其中,向商業(yè)銀行借款4.92億元,均為1年期。向市財政局借款0.6億元,借款日期為2016年2月,該筆借款已于當年11月還清。
截至2016年底,全市資金運用率90.01%,比上年同期增加15.35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yè)務收入
2016年,全市住房公積金業(yè)務收入共計19242.64萬元,同比上升36.56%。存款利息收入4031.58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15200.86萬元,國債利息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10.2萬元。
(二)業(yè)務支出
全年,全市住房公積金業(yè)務支出共計8971.45萬元,同比上升48.15%。繳存職工賬戶余額的利息支出7086.44萬元,歸集手續(xù)費用支出0萬元,委托貸款手續(xù)費支出401.13萬元,其他支出1483.88萬元。
(三)增值收益
全年,全市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10271.19萬元,同比上升27.82%。增值收益率1.99%,比上年同期增加0.32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
全年全市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5666.51萬元,提取管理費用2169.26萬元,上交財政管理費用1670.13萬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435.42萬元,上繳財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462.44萬元。截至2016年底,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19159.42萬元,累計上繳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6429.57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
全年,全市管理費用支出1088.61萬元,同比增加33.52%。其中,人員經費571.52萬元,公用經費213.58萬元,專項經費303.51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一)個人住房貸款
截至2016年底,全市逾期個人住房貸款42.19萬元,個人住房貸款逾期率0.08‰。駐馬店市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貸款余額的1%提取,新蔡縣按照增值收益的60%提取。全市當年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0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為19159.42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個人貸款余額的比率為3.64%,個人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0.22%。
(二)歷史遺留風險資產
截至2016年底,歷史遺留風險資產余額0萬元,比去年同期減少0萬元,歷史遺留風險資產回收率為100%。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yè)務
年末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增長率為23.49%。繳存職工的構成情況:
按單位性質,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占72.42%,國有企業(yè)占8.58%,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占2.13%,外商投資企業(yè)占1.86%,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占12.22%,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93%,其他占1.86%。
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體占63.83%,中等收入群體占35.18%,高收入群體占0.99%。
(二)提取業(yè)務
全年全市提取住房公積金3.93萬筆8.65億元。提取的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76.18%(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57%,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37.45%,租賃住房占2.19%,其他占1.97%);非住房消費提取占23.82%(離休和退休提取占18.9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2.66%,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3%,其他占1.85%)。
(三)貸款業(yè)務
全年支持職工購建房117.54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19.59%,比上年同期增加2.09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jié)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79203.69萬元。
職工貸款所購住房套數中,90(含)㎡以下占9.22%,90-144(含)㎡占82.75%,144㎡以上占8.03%;新房占89.06%,二手房占9.01%。
貸款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59.69%,中等收入群體占39.15%,高收入群體占1.16%。
(四)住房貢獻率
當年個人住房貸款發(fā)放額、項目貸款發(fā)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47.26%,比上年同期增加7.28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繳存貸款業(yè)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本市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yè)務的銀行共計8家,與上年相比沒有變化。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yè)務的銀行共計7家,與上年相比增加1家。
(二)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調整情況
2016年,駐馬店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按照不超過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要求,確定為9960元,繳存基數下限按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1450元執(zhí)行,新蔡縣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8861元,下限為1300元,繳存比例為8-12%。
2016年7月,市直、驛城區(qū)財政供養(yǎng)單位繳存比例由10%-12%調整為12%。截至2016年底,駐馬店市除西平、平輿和正陽三個縣的財政供養(yǎng)人員繳存比例執(zhí)行10%-12%的標準外,市直和其他縣區(qū)財政供養(yǎng)人員繳存比例均執(zhí)行12%的標準。
(三)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調整及執(zhí)行情況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印發(fā)《關于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銀發(fā)〔2016〕43號)要求,職工當年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上年結轉的住房公積金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計息。
2016年6月30日,全市公積金年度結息執(zhí)行的存款利率為1.5%,共向職工支付利息65047579.2元,新蔡縣共結息505.89萬元。
2016年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沒有調整,五年以下(含五年)、五年以上利率為2.75%、3.25%。
(四)當年發(fā)放異地貸款和貼息貸款情況
全市辦理異地貸款507筆金額13048.1萬元。暫未開展直接貼息貸款業(yè)務。
(五)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zhí)行情況
駐馬店市住房公積金政策有以下調整:一是與駐馬店市發(fā)展改革委員會、駐馬店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駐馬店市中心支行共同制定了《駐馬店市關于規(guī)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公積金操作規(guī)程》, 對繳存業(yè)務進行規(guī)范,減輕企業(yè)負擔,促進增加職工現金收入。二是制定了《駐馬店市住房公積金月沖還貸實施細則》,開展月沖還貸業(yè)務。三是制定了《關于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額度核定的暫行規(guī)定》,將貸款額度核定與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年限,以及賬戶余額等情況進行掛鉤,合理確定貸款金額。
(六)當年服務改進情況,包括綜合服務平臺和其他網絡載體建設服務情況
駐馬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門戶網站進行升級改版,新增了“可貸樓盤查詢、業(yè)務網點查詢、貸款計算器”等便民欄目,提供了公積金個人賬戶信息查詢、明細查詢、貸款信息查詢、貸款還款查詢等功能。
新蔡縣當年完成了12329語音熱線和短信平臺項目的招標,住房公積金“雙貫標”工作也已形成建設方案,待招標。5月份,新蔡縣歸集窗口進駐縣行政服務中心服務大廳,為繳存職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被評為“優(yōu)質服務窗口”。
駐馬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1日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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