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謠不傳謠 講文明樹新風 網絡安全
首頁 縣區(qū) 開發(fā)區(qū)

開發(fā)區(qū)多種形式進行普法宣傳

2015-12-07 14:54 來源:駐馬店網 責任編輯:yjh
發(fā)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訂閱《駐馬店手機報》,每天1毛錢,無GPRS流量費。

摘要:多種形式進行普法宣傳□晚報記者 楊 麗/文侯 飛/圖 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當日,駐馬店經濟開發(fā)區(qū)多家單位聯(lián)合開展“12·4”國家憲法日暨法制宣傳日

多種形式進行普法宣傳

□晚報記者       /

   /

luf151263.jpg 

124是國家憲法日。當日,駐馬店經濟開發(fā)區(qū)多家單位聯(lián)合開展“12·4國家憲法日暨法制宣傳日活動?;顒游吮姸嗍忻?。

活動現(xiàn)場,各單位通過設立法律服務咨詢臺、發(fā)放宣傳資料以及現(xiàn)場法律知識有獎問答、與市民互動等形式,進行普法宣傳。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點贊

  • 高興

  • 羨慕

  • 憤怒

  • 震驚

  • 難過

  • 流淚

  • 無奈

  • 槍稿

  • 標題黨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xiàn)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lián)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返回首頁
相關新聞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