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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新局征集“中國夢”為主題的新創(chuàng)文藝作品

2014-05-26 09:30 來源:駐馬店網(wǎng) 責任編輯:l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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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網(wǎng)訊(通訊員 王志波)為更好地闡釋、宣傳和弘揚“中國夢”,并通過文藝作品引導人們堅定理想信念、構(gòu)筑精神支柱、培育良好道德風尚,近日,駐馬店市文化新

    本網(wǎng)訊(通訊員  王志波)為更好地闡釋、宣傳和弘揚“中國夢”,并通過文藝作品引導人們堅定理想信念、構(gòu)筑精神支柱、培育良好道德風尚,近日,駐馬店市文化新聞出版局開始在全市征集以“中國夢”為主題的新創(chuàng)文藝作品。

 

   征集的作品要求以新創(chuàng)作品為主,題材、形式不限(主要包括大劇本、話劇、舞劇、歌詞、詩歌、小戲、小品、相聲、雜技及其他曲藝作品)。注重思想性。特別鼓勵以中國夢為主題,基調(diào)積極向上,充滿濃郁時代氣息、民族特色和健康生活情趣,刻畫最美人物、頌揚道德模范,謳歌人間真情、傳遞社會正能量。注重藝術性。鼓勵藝術表現(xiàn)和風格的多樣性。多講述發(fā)生在身邊的凡人小事,構(gòu)思巧妙、以小見大,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注重觀賞性。做到形象化、具體化、生活化,見人、見物、見精神,避免概念化、說教式,耐讀、耐看、耐聽。

 

   作品完成后,以縣區(qū)文廣新局為單位擇優(yōu)統(tǒng)一報送,市直單位直接報送,凡有爭議作品不得上報。紙質(zhì)作品一式二份并報電子版;雜技作品報VCD光盤和演出照片。作品報送時要標注作品題材和主創(chuàng)人員的個人信息,包括真實姓名、聯(lián)系地址及電話。

 

    所有參評作品務必于20141031前報駐馬店市文化新聞出版局藝術科,過期不予受理(請作者自留底稿,所有報送作品均不退還)。

 

據(jù)悉,駐馬店市文化新聞出版局將組織專家對所有作品進行初評和復評,本著寧缺毋濫原則,擬設一、二、三等獎及優(yōu)秀組織獎,并酌情推薦獲獎作品參加省級以上的評獎或經(jīng)藝術表演團體編排登上舞臺。

 

責任編輯:ldm

(原標題:駐馬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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