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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09年度駐馬店市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評獎的通知

2014-05-11 18:54 來源:駐馬店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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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縣區(qū)委宣傳部,各學會,各大專院校,各有關單位:根據(jù)河南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評獎委員會關于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評獎的通知精神,現(xiàn)將2009年度全市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評獎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參評成果范

 

 

各縣區(qū)委宣傳部,各學會,各大專院校,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河南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評獎委員會關于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評獎的通知精神,現(xiàn)將2009年度全市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評獎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成果范圍

1.2009111231,由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在市級以上報刊公開發(fā)表的論文,獲得市直局委(縣、區(qū))以上單位理論研討會一等獎的論文,《天中論壇》采用的調(diào)研報告和理論文章,被市(廳)級領導和機關采用的有價值的調(diào)研報告。

2.我市社會科學工作者(含省駐駐單位社會科學工作者)的論著,凡具備參評條件的,均可申報,與市外人員主編或多卷本中能明顯分出某卷某冊為我市作者撰寫的則可參評。在港澳臺和境外出版、發(fā)表的成果不參評。

3.參評的成果包括社會科學方面的專著、翻譯論著、古籍整理、教科書、工具書、普及讀物、考古發(fā)掘報告和論文、調(diào)研報告等。在境內(nèi)用外文出版、發(fā)表的成果,著作應有中文翻譯目錄和較詳細的中文章節(jié)內(nèi)容提要,文章應有中文翻譯件。新聞報道、文藝創(chuàng)作成果不參評;由多名作者撰寫的論文集不能作為著作參評,其中的單篇可作為論文參評;已獲往屆市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參評。

二、參評成果條件

1.參評成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觀點正確,內(nèi)容健康。

2.堅持解放思想、勇于創(chuàng)新,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主題鮮明,邏輯嚴謹,材料翔實,文字準確,有較強的說服力和感召力,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或應用價值。

3.基礎理論研究方面的成果,應在本學科、本專業(yè)的某一領域有所創(chuàng)新,補充、完善原有理論;應用研究方面的成果,應對研究解決我省、我市當前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中的重大理論和實際問題有所創(chuàng)見,對各級黨委和政府的決策有較高的參考價值;古籍整理應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在文獻考訂上有所發(fā)現(xiàn);教科書、工具書應具有科學性和實用性,能吸收和反映學術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對教學或科研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普及讀物應具有較高的科學性、知識性和可讀性,為廣大讀者喜聞樂見。被領導機關采用的調(diào)研報告,應有采用機關的證明材料。

三、獎項設置和評審方法步驟

1.獎項設置:

本次評獎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2.評審方法和步驟:

評審分三個階段進行:個人申報,學會、單位審驗,市評獎委員會定評。

1)個人申報:市社會科學工作者將個人符合評獎范圍的成果按要求填表,向市評獎委員會辦公室申報。集體項目的申報應得到所有署名者的同意,僅有部分作者同意申報的項目不予評選,每項成果的申報人員最多不能超過7名。

2)學會、單位審驗:個人申報的成果需經(jīng)所在學會或單位審驗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3)市評獎委員會定評:在各學會和有關單位申報的基礎上,市評獎委員會詳細審閱每項成果,認真進行評議和最后審定。

最后審定必須在評委閱評和集體逐項評議的基礎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產(chǎn)生。參加投票的評委不能少于評委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并需有參加投票人的三分之二以上贊成方可通過。

根據(jù)評獎工作需要,每項參評成果收取評審費80元。

四、評獎時間安排

410前為個人申報時間,5月份為評審時間。

五、幾項要求

1.各學會和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廣泛宣傳,把工作做深做細,圓滿完成這次評獎工作。

2.評獎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客觀公正,以質(zhì)論獎,寧缺勿濫。

3.各學會和有關單位要認真組織,抓緊工作,按規(guī)定時間將有關材料報送市評獎辦公室,每一項成果報送原件1份(評后退回),復印件5份,申報表一式5份,電子版(word格式)一份。沒有原件的概不受理。過時視為自動棄權。

評獎辦公室設在市社科聯(lián)(市政府機關辦公區(qū)1號樓1716房間,聯(lián)系電話:2600737

 

駐馬店市社會科學

優(yōu)秀成果評獎委員會

201034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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