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食品安全重在企業(yè)誠信
摘要: 李丹丹 食品生產經營者生產經營不符合安全標準或有毒、有害的食品,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這是日前表決通過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所規(guī)定的內容。 近
李丹丹
食品生產經營者生產經營不符合安全標準或有毒、有害的食品,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這是日前表決通過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所規(guī)定的內容。
近年來,頻頻曝光的食品安全問題讓我們在面對各色美食準備大飽口福時心生不安,生怕背后有什么難以想象的安全隱患。對飲食健康的關注反映了人們食品安全意識的提高,然而在生活水平提高、實現(xiàn)食品安全的條件也大有改觀的今天,問題事件反而層出不窮,不得不令人深思。
食品安全問題屢禁不止,根源在于生產經營者企圖以劣充好、以降低成本牟取額外利潤的瘋狂逐利心態(tài)。隨著科技的進步,食品加工的操作空間不斷擴大,一些人只盯著利潤,忽視了食品安全,而相比違規(guī)帶來的巨額利潤,違法成本的相對過低促使一些人敢于鋌而走險。因此,重典治亂,加大信用懲戒力度,對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生產經營者嚴格追責,對于維護食品安全將大有助益。
一個安全、健康的市場,不僅需要政府的嚴格執(zhí)法、有效監(jiān)管,更需要企業(yè)自身的誠信自律。我們曾經遺憾地看到,一些企業(yè),甚至是消費者信賴的知名企業(yè)在出現(xiàn)問題時,不是光明磊落地主動承擔責任,反而是動用一切手段展開所謂的“危機公關”,企圖掩蓋真相,欺瞞消費者。如此缺乏企業(yè)責任感的做法損傷了消費者的信任,最終只能被消費者拋棄。因此,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最根本的還是要筑牢企業(yè)誠信的基石,打造誠信經營、良性競爭的市場環(huán)境,增強群眾的消費信心和安全感。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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