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工程”的隱喻
摘要: □ 胡殿文 據(jù)新華社報道, 進入7月,5天之內(nèi),國內(nèi)3座大橋相繼發(fā)生坍塌事故:11日,建于1997年的江蘇鹽城境內(nèi)328省道通榆河橋坍塌;14日,建成不到12年、造價逾千萬元的當?shù)貥酥拘怨こ涛湟纳焦^大橋倒塌
□ 胡殿文
據(jù)新華社報道, 進入7月,5天之內(nèi),國內(nèi)3座大橋相繼發(fā)生坍塌事故:11日,建于1997年的江蘇鹽城境內(nèi)328省道通榆河橋坍塌;14日,建成不到12年、造價逾千萬元的當?shù)貥酥拘怨こ涛湟纳焦^大橋倒塌;15日,通車僅14年的杭州錢江三橋引橋橋面塌落。武夷山公館大橋倒塌造成一輛中巴車墜落,致1死22傷。時間倒轉到
一座造價不低的公路斜拉橋,其設計壽命應在百年以上,但武夷山公館大橋使用僅僅12年,就發(fā)生了垮塌事故。經(jīng)過專業(yè)設計和嚴格施工的橋梁為什么如此弱不禁風?由先進材料建成的橋梁為什么如此短命?個中滋味,發(fā)人深省。這兩座大橋的垮橋之后,有專家把直接原因歸于貨車嚴重超載。在媒體公眾追問之下,有關方面才承認“橋梁存在缺陷”、“管護缺位”。這樣的態(tài)度,不免有些“猶抱琵琶半遮面”,難讓公眾信服。新三公路坍塌之后,也有人說是“單點暴雨”所致。然而,有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這條原本地質環(huán)境就比較復雜的公路,建設中卻還存在“未批先建”、“未驗收即違規(guī)試通車”等問題。行文至此,又聽到“最牛短命房”的消息:
橋垮了,說是自然災害;樓倒了,也說是自然災害;路塌了,仍說是自然災害……但凡在大自然中發(fā)生的一切,專家都可以鑒定成自然災害。不僅如此,專家還可以為看守所“喝涼水”、“蓋被子”致死以及“做噩夢猝死”作出權威鑒定。在這里,專家的用處似乎是一個包醫(yī)百病的形象代言人,對“負面報道”進行正面的、正確的、正規(guī)的結論,力戰(zhàn)群儒,以正視聽。有專家做擋箭牌,一些地方的決策者就顯得“很有底氣”、“很有魄力”,既樂于“超前規(guī)劃”,更敢于“負債經(jīng)營”,只要能搶工期出形象,哪管他程序不程序、科學不科學、制度不制度、合理不合理!
從短命橋到短命路,再到短命樓,問題到底出在哪里?至少說明四重失守。
其一,制度失守。從規(guī)劃到施工,從執(zhí)行再到監(jiān)督,如果有一個環(huán)節(jié)管理到位,也許就不會出事,公共財政就不會遭受損失,百姓就不會付出生命的代價。其二,專家失守。作為普通百姓,恐怕沒幾個人能聽懂何謂“單點暴雨”。專家們?nèi)绱松焚M苦心地“動用”這么專業(yè)的名詞來為事故求解,還不如直接宣稱,罪魁禍首就是“任由大雨傾盆的老天爺”!不過,動不動就拿老天爺說事,忽悠民眾只是一時,到頭來只能是貽笑大方。其三,民意失守。一個細節(jié)是,事故頻繁,民意不能缺位,最有發(fā)言權的就應該是民意,如果不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而是拋棄民意、肆意妄為,怎能不讓人心寒?其四,問責失守。不讓當事人付出代價,不問責,權力就不會長記性,就會一再重復犯錯誤。正是由于這種種荒唐借口總能蒙混過關,使得問題的根源無人過問、毒瘡難以挖掉,使得相關責任人能逍遙于黨紀政紀之外,甚至逃過法律的懲罰,所以“短命工程”頻現(xiàn)也就不足為奇了。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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