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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查問題查“內鬼”是個什么邏輯?

2014-05-11 12:00 來源:駐馬店新聞網 責任編輯: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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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方 南 4月13日“天價酒”事件被媒體曝光后,中石化廣東分公司曾經開會,要求各個部門追查泄密人,到底是誰泄的密,懷疑肯定是“內鬼”,一旦查出要嚴懲。(4月17日中新網)無論是誰舉

□方  

 

413“天價酒”事件被媒體曝光后,中石化廣東分公司曾經開會,要求各個部門追查泄密人,到底是誰泄的密,懷疑肯定是“內鬼”,一旦查出要嚴懲。(417中新網)

無論是誰舉報,我們應該表示感謝——要是沒有“內鬼”,人們無法知道一個壟斷國企的分公司經理權力有多大,濫權有多嚴重。

對于中石化來說,“天價酒”事件是家丑,而家丑就要動用家法解決。敗家子敗了誰的家,這不是問題,而破壞了家規(guī)才是問題;一個報料者揭出了魯廣余不是大問題,更多的報料者揭出更多“魯廣余”才是大問題。在這樣的價值取向面前,“內鬼”的事,怎么不在“天價酒”之前呢?所謂的“調查”,所謂的“給公眾一個交待”,又怎么能不被理解為試圖從公眾圍觀中脫身?可是“查出后嚴懲”,實際上是欲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這無疑是一種違法行為,是錯上加錯,也是作為國企拒絕監(jiān)督的具體反映。

對于社會一般公眾,最大的疑問在于,一個石油石化企業(yè)存儲這么多“天價茅臺”到底干什么?在財務核算中是如何平賬的?如果作為商品來經營,其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有這樣的經營項目嗎?如果是作為公關禮品,到底是哪一級官員或權勢人物,得到了其價值萬元的茅臺禮物?這才是調查者最該揭開的謎底。然而,從先查“內鬼”的舉動來看,這個期望顯然要落空。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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