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局長”被判刑,“殺雞”能否“儆猴”
摘要: □鄧海建 廣西欽州煙草局局長韓峰因日記流傳網(wǎng)絡引發(fā)關注,日記記載了不正當男女關系及經濟往來。今年3月,韓峰涉受賄罪被捕。12月14日,法院一審判決其有期徒刑13年,罰沒個人財產10萬元,追繳贓款69.5萬元。
□鄧海建
廣西欽州煙草局局長韓峰因日記流傳網(wǎng)絡引發(fā)關注,日記記載了不正當男女關系及經濟往來。今年3月,韓峰涉受賄罪被捕。12月14日,法院一審判決其有期徒刑13年,罰沒個人財產10萬元,追繳贓款69.5萬元。(12月15日《云南信息報》)
韓峰的命運,因一本日記而改寫。盡管“日記門”總算以輿論監(jiān)督的勝利完美謝幕,但值得注意的是:從一開始,民意就在不斷追問——若不是這赤裸裸的日記“不慎”外泄,韓局長會否迎來東窗事發(fā)的這一天?如果韓峰的命運只是因為日記而改寫,而不是因為違法亂紀而逆轉,這樣的嚴明判例,對公權執(zhí)掌者究竟有多大的警示意義?或者說,看完“日記門”,觀眾會不會只是深有感觸地說“日記有風險、涂鴉須謹慎”?
有人說,韓峰就是個輿情喧囂下的倒霉蛋,寫日記的那么多,偏偏他被盯成了悲劇的典型——這話固然有所偏頗,但個中滋味,耐人尋味。
公眾關注“日記門”,也許并不是關注其中的艷麗私隱,而是關注貪腐。私德或者官德的事情,法律是沒法插手的,公眾也只能譴責而已,但“日記門”之所以屢屢掀起民意的強烈反彈,絕不在于故事的跌宕起伏,也不在于情節(jié)的瑰麗多彩,而在于某些公職人員貪腐的常態(tài)化令人咋舌。腐敗如此容易,貪污如此招搖,數(shù)額如此巨大,關聯(lián)如此復雜,交易如此頻繁……盡管是一張地方性的小網(wǎng),卻不能不令人浮想聯(lián)翩。
反腐不能靠網(wǎng)友曝光。即便網(wǎng)友個個火眼金睛,又或者公眾個個如福爾摩斯,這種原生態(tài)的反腐力度,終究趕不上制度發(fā)力。
制度反腐固然很難,但正因其難,才需要我們舉一反三,盡早彌合其間的漏洞或罅隙。
廣西“日記門”謝幕了,主角罪有應得,但這能算是反腐或群眾監(jiān)督的勝利嗎?這個問題很好回答,只要看看官員先生們從“日記門”中得到的啟示就可知。
更關鍵的是,韓峰入獄了,誘導或縱容其走上這條道路的機制卻巋然不動——換成另一個不寫日記的“李峰”或“張峰”,結局又會怎樣?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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