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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沖,保護的也是公共利益

2014-05-11 11:32 來源:駐馬店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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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隋海濤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16日通報稱,《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shù)條件》等4項國家標準涉及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內(nèi)容暫緩實施。新的標準如果實行,現(xiàn)在正在使用的絕大部分電動自行車都將被劃入機

 

□隋海濤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16日通報稱,《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shù)條件》等4項國家標準涉及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內(nèi)容暫緩實施。新的標準如果實行,現(xiàn)在正在使用的絕大部分電動自行車都將被劃入機動車范疇,而在絕大多數(shù)城市,這些車輛只要上路,就將違反“禁摩令”(昨日《半島晨報》)。

早在2007年,全國“禁摩”城市就已多達170個。摩托車擦著行人呼嘯而過的可怕一幕很難見到了,市民們的交通安全有了更多保障,但同時,他們中相當一部分人的出行卻變得不那么方便了。尤其是在南方一些城市,摩托車一度是中低收入群體的主要交通工具。此種情況下,電動自行車市場迅速火了起來。新的問題隨之出現(xiàn):很多電動自行車速度快、質(zhì)量重,悄無聲息地奔馳在非機動車道上,成為新的交通安全隱患。

有問題就要解決,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新標準,用20公里的時速和40公斤的質(zhì)量來嚴格區(qū)分電動輕便摩托車與電動自行車,出發(fā)點是好的,也維護了一部分公眾的利益。但沒有充分考慮現(xiàn)實情況,新的標準也“侵犯”了一部分公眾的利益。對于八成以上電動車使用者來說,新標準意味著他們的坐騎已成為機動車,盡管他們的車速通常不過三四十邁。在“禁摩”城市,這些車將上不了路,即使能上路,到機動車道上跑,安全也沒有絲毫保障。

問題不在于紅線應(yīng)該劃定在20邁、25邁或30邁,中國人口基數(shù)龐大,紅線畫到哪里,都會有數(shù)百萬計的市民在使用中吃了虧,進而產(chǎn)生怨言。這顯然不是制定新標準的初衷,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能夠?qū)⑿挛募徯?,也是順?yīng)了民意,保護了現(xiàn)有車主的權(quán)益。只是,自行車肯定是要和摩托車區(qū)分開的,在特殊環(huán)境下紅火起來的、穿行在政策縫隙間的那些電動車,如果不加以嚴格控制,終歸還是非機動車道上的安全隱患。20邁還是30邁,這是一個可以探討的技術(shù)問題,新標準的實施卻是大勢所趨,符合更大的民意。

不同部分公眾的利益正在發(fā)生沖突,這個時候,簡單進行一刀切是最不可取的。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并不是在哪里都適用,在1000萬人面前,100萬人只是一個小數(shù)目,但誰又能說,這不是一個非常龐大的群體?化解沖突的最佳手段就是設(shè)立緩沖帶,而最好的緩沖帶就是時間。先延緩實施,再規(guī)定期限,時間可以溫和地解決掉所有的問題。新車嚴格執(zhí)行準入標準,老車自然淘汰,解決問題并不是一定要以激化矛盾為代價的。實際上,這次的矛盾如果激化起來,將會非常嚇人:如果立即實施新的標準,僅在鄭州,元旦過后就有40萬輛電動車被扔在家里生銹……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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