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武器對付他
摘要: □伊 迪 演員金巧巧訴“大嘴”宋祖德和劉信達名譽侵權案12月19日由北京市朝陽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宋、劉被判刪除個人博客中的涉案文章,并分別在新浪、搜狐、網(wǎng)易的博客頻道首頁持續(xù)七天向金巧巧賠禮道歉,
□伊 迪
演員金巧巧訴“大嘴”宋祖德和劉信達名譽侵權案
“大嘴”宋祖德可是個大名人,眾所周知,是一個靠說名人的“雷人”事出名的。被宋祖德說過的名人可不僅僅金巧巧一個人,演員陳曉旭出家后,被他說了一回,著名導演謝晉去世后,也被宋祖德猛說了一回,后來證明他是信口雌黃,所說沒有一點根據(jù)。什么是知名度?就是讓別人知道嘛,讓別人知道最好的辦法就是借助名人的名氣了。有些被他說中的名人,在媒體上、博客上澄清、辯解,結果是越陷越深。面對宋祖德那樣的人,看來這不是個辦法,金巧巧采取的辦法就相當巧,不和他交鋒,交由法律討清白。法律是公正的,真假美丑在法律面前,無不原形畢露。
所以,對付“大嘴”,不用動嘴,找法院討說法。大家也不要看熱鬧,看熱鬧是“大嘴”求之不得的。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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