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都縣個別部門的陰冷邏輯
摘要: □吳龍貴今年4月30日,54歲的重慶豐都縣人楊紹華勇救鄰居,頭部被持刀歹徒連砍2刀。半年來,楊紹華心里有說不出的酸楚,他和兒子拿著派出所開的救人證明,不停奔走于豐都縣的相關(guān)部門申請見義勇為,但都被拒
□吳龍貴
今年4月30日,54歲的重慶豐都縣人楊紹華勇救鄰居,頭部被持刀歹徒連砍2刀。半年來,楊紹華心里有說不出的酸楚,他和兒子拿著派出所開的救人證明,不停奔走于豐都縣的相關(guān)部門申請見義勇為,但都被拒絕,理由是歹徒尚未抓獲(昨日新華網(wǎng))。
有法律的明確規(guī)定,有派出所的救人證明,有被救者的打抱不平,如果這些通通都無效,那么,在相關(guān)部門的眼里究竟什么樣的行為才算是見義勇為。
給英雄頒一個“見義勇為”的稱號到底有多難?首先難在根深蒂固的官僚主義作風(fēng)。對于為何拒絕楊紹華見義勇為的申請,相關(guān)部門先稱是“無法確定在逃的歹徒和楊紹華之間的關(guān)系”“未抓獲歹徒”,后改口為“派出所開出的證明模棱兩可”。這些托辭,暴露出一些職能部門骨子里的教條和官僚。
給英雄頒一個“見義勇為”的稱號到底有多難?還難在救濟制度的缺位和不健全。楊紹華的遭遇并不是個案,每年都有大量讓英雄流血又流淚的事情發(fā)生。其根源在于,目前我們?nèi)鄙僖粋€相對獨立的對口管理部門。一般來說,見義勇為由縣一級的社會綜合治理部門負(fù)責(zé)確認(rèn),但由于這一機構(gòu)層級較低,且定位不夠清晰,從而形成了誰都可以管,但最后誰都不管的困局。這不僅抬高了申請見義勇為的門檻,使得資金難以落實,程序變得繁復(fù),而且無法對那些不作為的冷血官員進行問責(zé)。
摧毀一種道德品質(zhì),比培育它要容易得多。給英雄應(yīng)有的精神和物質(zhì)獎勵,不僅是對公民個人的一種道德褒獎,也是在延續(xù)整個社會所認(rèn)同和追求的善念。希望楊紹華父子的四處奔波,以及輿論的指責(zé),能夠摧毀豐都縣相關(guān)部門的陰冷邏輯。
責(zé)任編輯:guanli
(原標(biāo)題: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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