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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調解促和諧 春風化雨潤心田

2021-04-28 21:28 來源:駐馬店網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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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后,我們單獨與吳某溝通,吳某的情緒比較激動很不配合,我們首先疏導當事人張某的情緒,然后在做張某的大量工作之后,經過反復細致的做雙方的思想工作,吳某的情緒才得到緩解,我們調委會抓住吳某的情緒有所緩解的情況下,讓吳某聽調解員法律講解后,吳某一直認為張某及其家屬漫天要價,所以...

駐馬店網訊(記者 周濤 通訊員 馮世杰 周斌)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活動開展以來,遂平縣蓮花湖司法所積極推進人民調解規(guī)范化建設,以樹立“為民、務實、清廉”形象為主題,積極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近日,蓮花湖司法所成功調解了一起由老年人引起的交通事故糾紛,切實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xiāng),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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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詳情】

2020年10月19 日7時5分許,吳某駕駛電動三輪車沿遂平縣遂景公路由西向東行駛至遂平縣水廠西50米時與同向行駛的張某駕駛的兩輪電動車相撞,造成張某、魏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及張某物品損壞的交通事故。經遂平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吳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某被送往遂平縣仁安醫(yī)院住院治療,被診斷力:1、頭支下血腫:2、左側肢體多處軟組織損傷。2020年10月22日出院,出院后吳某某應向張某某賠償醫(yī)療費等各項損失3762.85元。事故發(fā)生后,張某及其親友多次找吳某及其家中人要治療費用,均未達到目的,造成了雙方當事人緊張的局面。

【調解過程】

4月8日上午,蓮花湖街道辦事處劉莊社區(qū)的張某,請求調委會給予調解。調解員聽完張某的來龍去脈敘述后,蓮花湖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耐心安慰張某,我們會妥善解決這個事情的,張某說一年來多次去吳某家找吳某協(xié)商一直未果,現(xiàn)在我家急著用錢,還有我后續(xù)的治療,現(xiàn)在我已經沒有辦法了,只能找你們幫我解決這個事情。為了讓老人家他放心,我們當天下午就來到劉莊社區(qū)居委會,找到吳某調查此事。通過“法、理、情”多管齊下的反復勸導,吳某的情緒慢慢緩和下來。于是,我們趁熱打鐵,勸導雙方當事人在劉莊社區(qū)調委會調解室進行調解。

在調解中,調解員根據(jù)交警的事故認定書指出吳某在事故中負全責,并同時向吳某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告知吳某應積極給予張某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等賠償金,賠償數(shù)額按照法律規(guī)定給付。雙方就賠償金額,一直未達成統(tǒng)一意見。因此,陷入僵局的狀態(tài)。隨后,我們單獨與吳某溝通,吳某的情緒比較激動很不配合,我們首先疏導當事人張某的情緒,然后在做張某的大量工作之后,經過反復細致的做雙方的思想工作,吳某的情緒才得到緩解,我們調委會抓住吳某的情緒有所緩解的情況下,讓吳某聽調解員法律講解后,吳某一直認為張某及其家屬漫天要價,所以才一直不愿給予賠償。我們耐心的向他們講解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講解了交通事故賠償?shù)挠嬎銟藴?。雙方當事人才同意接受調解,按照當事人的情況,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的賠償標準,雙方最終達成。吳某在承擔3762.85元醫(yī)藥費的基礎上,再一次減少762.85元,最終吳某得到各項賠償費用共計3000元的協(xié)議,吳某當即支付了賠償金。均不再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此刻看到兩位年過六旬老人握手的一刻,我們終于放下了懸著的心,一場因交通事故引發(fā)的矛盾糾紛最終于在司法所的努力下成功化解。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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