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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漲價,別拿稅說事兒

2014-05-11 11:21 來源:駐馬店新聞網 責任編輯: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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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李 明 稅務總局在官方網站上表示,重核計稅價格不應成為白酒漲價理由。這次加強對白酒產品的消費稅征管,堵塞稅收漏洞,由此增加的稅負,企業(yè)應該采取措施加以“內部消化”,而不應在中秋節(jié)、國慶節(jié)這些

 

□李  

 

稅務總局在官方網站上表示,重核計稅價格不應成為白酒漲價理由。這次加強對白酒產品的消費稅征管,堵塞稅收漏洞,由此增加的稅負,企業(yè)應該采取措施加以“內部消化”,而不應在中秋節(jié)、國慶節(jié)這些傳統(tǒng)白酒銷售旺季即將到來之時提價。

本月初正式施行的《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白酒生產企業(yè)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70%以下的,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根據生產規(guī)模、白酒品牌、利潤水平等情況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70%范圍內自行核定。沒幾天,北京市部分超市中相當一部分高檔白酒的銷售價格就已悄然上漲。該市零售企業(yè)也接到了漲價的口頭通知。普通消費者不免將漲價歸咎于提稅。稅務總局的表示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出臺的。

稅收該不該調整?怎么調整?很專業(yè)的問題,作為非專業(yè)人士,我不好多嘴多舌。但此次白酒消費稅調整,我倒是弄明白了。我國對白酒行業(yè)征收的稅目主要是消費稅,在生產環(huán)節(jié)從價征收。在此之前,很多白酒生產企業(yè)為了少繳稅,將產品低價出售給自己設立的銷售公司,然后再由銷售公司高價出售給經銷商。計稅價格大大低于銷售價格是行業(yè)公開的秘密。某些售價高達數百元的白酒,最低計稅價格卻不足100元。所以這次消費稅調整與其說是提稅,不如說是針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情況的一種堵漏。完善稅收政策,防止偷稅漏稅本就是稅務部門的職責嘛。

倒是白酒生產企業(yè)的漲價決定顯得不夠厚道。有分析機構預測,一旦少繳稅渠道被堵,多數白酒企業(yè)的利潤將比原來下降15%以上。企業(yè)是以利益最大化作為行動指南的,自然不愿意利潤降低。同時,由于高檔白酒具備了凡勃倫商品(美國經濟學家凡勃倫認為消費者對一種商品需求的程度不會因其標價較高而降低,反而會增加,因為人們具有揮霍性消費的心理愿望)的一些特性,價格一定程度的上漲不會對銷量造成明顯影響,所以將稅負轉嫁給消費者成為企業(yè)不約而同的選擇。最后,稅務部門征收到了原先被回避掉的稅款,企業(yè)不必內部挖潛,輕而易舉保住了從前的利潤,只有消費者要認倒霉,多掏腰包。

稅務總局7日在官方網站上的表示,告訴企業(yè)不要拿稅說事兒。作為普通消費者,我表示歡迎。不過,要改變企業(yè)“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慣性思維,只稅務部門表態(tài)是不夠的。保護消費者利益,得拿出點舉措來。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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